鹤壁市关于规范新型墙体材料投资生产活动的
通 告
目前,我市投资新型墙体材料的积极性较高,为了确保新型墙体材料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保证新型墙材产品质量,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豫政办〔2005〕86号),经市推进建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新型墙体材料投资生产活动进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目前我市每年墙体材料需求量在6—7亿块左右(包括两县及农村地区)。我市现有新型墙材年产量为1亿块标砖,正在建设的大型新型墙材生产项目全部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粉煤灰砖2.4亿块标砖、煤矸石烧结砖3亿块标砖的能力,基本可以满足我市市场需求。
二、在产品种类方面,我市主张发展烧结砖、粉煤灰蒸压砖,限制发展免烧免蒸砖。鉴于技术和质量标准限制,在免烧免蒸砖方面现阶段只发展混凝土多孔砖。
三、为避免盲目决策,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失,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在投资建设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之前,应将自己的投资意向、规模、设备选型、工艺、生产地点、质量保证体系等报送鹤壁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经建设、环保、土地、规划等部门确认符合省墙改办和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方可进行建设,否则,不予办理确认手续。凡没有确认手续的,其生产的产品不准用于建筑工程。
办公地点:鹤壁市建设局四楼411房间
联系电话:0392—3386027
联 系 人:程昌林 李改珍
鹤壁市推进建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