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7日,鹤壁市第四水厂联动调试成功。5月23日正式运行送水,截至目前各项参数均达到设计要求,水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水厂是由北京北方骏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鹤壁市骏港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管理和运行,该项目位于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纬十二路与淇园路交叉口,厂区占地76.15亩,设计规模10万吨/日。第四水厂充分利用南水北调水源,主要负责淇滨新区南部片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产生活用水,覆盖面积约65平方公里。
第四水厂采用较为先进的气水反冲滤池,厂区吸水井、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及反冲洗间、清水池、送水泵房、变配电间、加氯加药间、附属用房、综合楼、传达室等建筑物以及配套设备均已建设完成。2015年5月17日联动调试成功,各工序运行平稳,出厂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2015年5月23日正式运行送水,送水后各项运行参数均达到设计要求,水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在第四水厂建设过程中,市住建局局领导、公用事业管理处等有关科室多次到现场进行督导和技术帮扶,在项目规划、建设及相关手续办理等环节给予了大力支持。第四水厂的运行,缓解了南部片区供水紧张的状况,先进的气水反冲工艺和自控系统,完善的水质监测系统降低了运行人力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第四水厂的运行,为淇滨区南部片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建设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进一步完善了鹤壁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夯实了鹤壁城市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