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建房管〔2015〕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房屋征收主管部门要依据文件要求,抓紧制订征收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征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各县区务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由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汇总后向省住建厅申报。
豫公网安备 41061102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