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蔡庄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鹤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委托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对本项目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鹤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鹤壁市蔡庄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要:一期是二台500吨焚烧炉配一台18MW的发电机组,二期是一台500吨焚烧炉,配一台9MW机组,形成三炉二机的科学配置。一期建成后实现年焚烧垃圾36.5万吨,发电量127.9×106kW.h,其中年最大上网电量104.878×106kW.h的生产能力。配套建设飞灰稳定化处理工程、烟气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方名称:鹤壁市蔡庄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宏璐
联系电话: 18639263363
联 系 地 址:鹤壁市蔡庄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 价 机 构: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姜工
联系电话:13939273523
联 系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水务大厦6楼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环评委托→一次公示→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二次公示并发放简本→公众参与意见调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有:
(1)调查项目周围地区环境概况、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及公众参与意见;
(2)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论述清洁生产水平;
(3)通过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对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对项目在拟建厂址处建设是否可行给出明确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实施建设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为最大限度地达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现就该项目的建设、运行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的意见,公众可就当地环境状况、项目选址、各项环保治理措施是否可行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1、您认为项目建设会对您的生活造成哪些影响?
2、您认为项目建设会对您周围环境造成哪些影响?
3、您是否支持本项目在该处建设?
4、您对项目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向本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