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宝山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切实抓好农房建设管理和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下发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豫建村镇〔2017〕2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建村镇〔2017〕9号)。现将文件正式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并按照《通知》要求及如下要求,结合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文件精神,制定细化管理办法,完善机构、健全机制,不断规范农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质量安全管理。
一、高度重视农房及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近年来,随经济快速发展及全面小康推进步伐的加快,农房建设发生较大变化,危房改造任务多、时间紧,且改造方式多,住房面积、结构层数等均有增加,建设质量安全问题不断凸显。加强农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既是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任务的要求,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质量安全管理事关百姓安全及社会全局,各级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增强意识,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两个“五个基本”。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目标中实现农村贫困人员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各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农房建设管理“五个基本”和危房改造质量管理“五个基本”的内容及要求,和《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为责任主体,按照两个“五个基本”要求,逐一对应落实具体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农房建设及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提高技术及管理能力。
各县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增强责任主体意识,按《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农房建设及危房改造结构设计、建筑工匠培训及管理、建筑技术咨询、质量监督检查、安全知识宣传及建设管理等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基层建设管理机构,鼓励、引导并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和人员提供切合实际的技术指导或咨询,加强基层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管理人员及百姓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意识,逐步引导并规范农房及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
四、加强责任落实,严格建设管理。
各县区、管委会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作为农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体系和机制,按《通知》要求层层落实行业管理、属地管理、人员管理等相关管理责任,各责任单位及人员要将农房建设管理,特别是农房及危房改造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放在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管理责任意识及建设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文件要求及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措施,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切实加强农房及危房改造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的指导、监督和监管工作,进一步严格农房及危房改造建设管理。
五、开展危房排查,督促指导消除隐患。
各县区、管委会建设主管部门要吸取在建民房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行动,结合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工作,组织并指导各乡镇有关单位开展村镇危险房屋安全及在建的农民自建房工程质量安全排查工作,重点对乡镇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以及山边、水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煤炭采空区等危险房屋进行排查,建立危险房屋台账,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指导并督促房屋产权人及相关责任人采取有效解危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住房安全。
附件 1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2豫建村镇【2017】2号 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pdf